6月5日据上海松江法院,16岁的小白和16岁的小林、14岁的小美(均为化名)相约一起去河边摸鱼虾玩耍,小白不慎滑落深水区,小林赶紧救助但没成功,匆忙上岸呼叫路人帮忙。小美也立即报警,但不熟悉水性的小白还是不幸溺亡。小白父母认为,小林在下水前没有询问小自是否会游泳也没阻止,小白滑落深水区,小林没有尽力救助。小美没有尽到提醒带好安全设施注意安全的义务,要求二人及家属赔偿71万余元。法院认为,三人结伴玩耍是出于情谊,并无明显的组织者或管理者,小白发生危险后小林已试图营救但未果。小美在岸上利用地势优势告知小白所在位置,并与小林沟通后时间报警。小林、小美均未成年,面对突发紧急状况时自保尚有不足,更没有能力将小白从河流深处成功救出。二人在事发后的表现符合其年龄水平,不应再苛加超出其能力范围的同伴救助义务,判决小林、小美及其父母无需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