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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租赁条例》传递多重信号

    日前,《住房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发布,将于2025年9月15日起施行。此次推出的《条例》共7章50条,内容丰富全面,被认为是住房租赁领域的里程碑文件。在笔者看来,结合我国城市化和房地产市场的发展阶段,《条例》传递出的多重信号不容忽视。信号一,加速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相比住房销售市场,租赁消费体量较小,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时有乱象发生,但住房租赁是提振消费的重要一环。此次《条例》的发布,一是助力消费规模进一步扩大。住房租赁需求是真实且连续性的消费需求,没有“买涨不买跌”甚至“追涨杀跌”等非理性行为,《条例》进一步规范了市场行为,有利于市场化、专业化租赁企业健康发展,更好满足住房租赁消费需求。二是筑基“租购并举”住房制度,为“租购同权”铺路,既健全我国住房租赁法治保障体系,又进一步为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按下加速键。信号二,剑指存量时代,加力盘活存量市场。住房租赁市场蓬勃发展,意味着房地产供求关系发生新变化,市场进入存量时代。当前,部分城市、区域出现结构性供大于求现象,因此盘活存量房产意义重大。此次《条例》的发布,对消化存量房屋和让不动产“动起来”有积极意义。一是鼓励居民家庭将自有房源用于租赁,同时将“二房东”行为纳入监管,助力租赁市场规范发展;二是支持企业盘活改造老旧厂房、商业办公用房、自持商品住房等用于租赁,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给。培育多元市场主体,既加快了存量盘活,也与租赁业务探索有较好结合。未来,能够整合政策资源、优化融资结构、提升运营效率的企业,或将成为市场主导者。同时,这一举措不仅为实现“租购并举”目标提供制度支撑,也有助于拓宽REITs产品的资产来源,推动形成“市场化+政策性”双轮驱动的住房供给体系。信号三,重拳整治住房租赁乱象,护航租赁市场健康发展。整治“群租房”“黑中介欺诈”等市场乱象,监督管理不可或缺,方向是对租赁住房全生命周期进行闭环式治理。为此,《条例》构建了系统性监管框架。一方面,明确禁止厨房、卫生间、阳台等非居住空间单独出租,并要求人均居住面积符合市级政府量化标准,同时要求承租人不得违规改造房屋结构,从源头整治“群租房”乱象;另一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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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到满意房,专门法规来了

    《住房租赁条例》九月十五日起施行租到满意房,专门法规来了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是解决住房问题的重要途径。但在生活中,甲醛房、虚假房源、押金退还难等现象,侵害了租户合法权益;擅自改动租赁住房结构、私拉乱接管线等行为,也给房东造成困扰,影响了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住房租赁条例》日前公布,将于9月15日起施行。条例如何规范出租承租活动和租赁企业、经纪机构行为?对保护承租人合法权益起到什么作用?记者进行了采访。▶出租房应是什么样不得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单间租住人数上限和人均更低租住面积应符合标准将老旧毛坯房用廉价材料装修“美颜”后,以较高价格出租,承租人入住后却“货不对板”,严重时还会因甲醛超标影响身体健康,以这类“串串房”为代表的劣质房源严重损害承租人的利益。“作为我国部专门规范住房租赁的行政法规,条例进一步明确了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对经营主体给予了必要引导和有效监管。”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常鹏翱说,特别是针对住房租赁的现实痛点难点问题,在平衡租赁双方利益的基础上,条例适度倾斜保护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提升租住质量。“串串房”等部分租赁房屋存在设施陈旧、卫生条件差、安全隐患多等问题。条例规定,用于出租的住房应当符合建筑、消防、燃气、室内装饰装修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不得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同时,针对“非居改租”“隔断房”等问题,条例规定,厨房、卫生间、阳台、过道、地下储藏室、车库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单独出租用于居住;租赁住房单间租住人数上限和人均更低租住面积,应当符合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政府规定的标准。“二房东”卷款跑路、房东上门胁迫承租人腾退租赁住房、租房押金说扣就扣……不明确、不稳定的租赁关系,是导致承租人权益受损的主要因素之一。浙江工业大学中国住房和房地产研究院院长虞晓芬说,部分租赁合同条款十分简单、内容模糊不清,甚至大量存在口头协议约定等情况,一旦发生纠纷,承租人往往因缺乏明确的书面依据而处于相对劣势地位。条例保障租住稳定,提出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使用实名签订住房租赁合同,住房租赁合同应当向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备案;住房租赁合同应当明确约定押金的数额、返还时间以及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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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关住房租赁 两部门七问七答→

    《住房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5年9月15日起施行。日前,司法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人就《条例》有关问题答记者问。问:请简要介绍一下《条例》的出台背景。答:住房问题事关保障和改善民生,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是有效解决住房问题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国住房租赁市场不断发展,对实现住有所居、改善住房条件、推进新型城镇化、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我国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也面临一些问题,市场秩序有待规范,对租赁双方合法权益的保障还不充分;住房租赁市场供给主体以个人为主,市场化、专业化的机构主体发展不足;住房租赁经纪机构在房源信息发布、费用收取等方面还存在不规范行为;对住房租赁活动的监督管理仍需强化等。解决上述问题,既需要进一步深入贯彻实施有关民事法律制度,调整好住房租赁活动当事人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也有必要制定专门行政法规,更加有力有效规范和引导住房租赁市场,促进住房租赁市场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提供支撑。问:《条例》制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什么?答:《条例》制定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总体思路上主要把握以下三点:一是聚焦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着力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准确把握立法定位,着重明确行政管理措施,处理好与有关民事法律制度的关系。三是规范和引导并重,在强化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秩序的同时,引领住房租赁市场高质量发展。问:《条例》如何规范出租和承租行为,保护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答:规范出租和承租行为,保护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是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重要方面,也是《条例》的重要内容。针对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条例》从以下几个方面作了明确规定:一是对用于出租的住房提出明确要求。规定用于出租的住房应当符合建筑、消防等相关规定和强制性标准,不得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厨房、卫生间、阳台、过道、地下储藏室、车库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单独出租用于居住;租赁住房单间租住人数上限和人均更低租住面积应当符合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二是加强合同管理。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使用实名签订住房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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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权发布|住房租赁条例

    章 总则条 为了规范住房租赁活动,维护住房租赁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稳定住房租赁关系,促进住房租赁市场高质量发展,推动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城镇国有土地上住房租赁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应当贯彻党和路线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第四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住房租赁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租赁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住房租赁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 鼓励居民家庭将自有房源用于租赁,支持企业盘活改造老旧厂房、商业办公用房、自持商品住房等用于租赁,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给。鼓励出租人和承租人依法建立稳定的住房租赁关系,推动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第六条 从事住房租赁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不得危害安全、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二章 出租与承租第七条 用于出租的住房应当符合建筑、消防、燃气、室内装饰装修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不得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厨房、卫生间、阳台、过道、地下储藏室、车库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单独出租用于居住。租赁住房单间租住人数上限和人均更低租住面积,应当符合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第八条 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使用实名签订住房租赁合同。出租人应当按照规定,通过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等方式将住房租赁合同向租赁住房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备案。房产管理部门应当提高住房租赁合同备案服务水平,不得就住房租赁合同备案收取任何费用。出租人未办理住房租赁合同备案的,承租人可以办理备案。第九条 出租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向承租人出示身份证明材料、拟出租住房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证明其具有合法出租权利的材料,并配合承租人依法查询、核实拟出租住房有关信息;(二)核验承租人的身份证明材料,不得将住房出租给拒绝出示身份证明材料的单位或者个人;(三)不得擅自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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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沪杭穗深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

    北京、上海、杭州、广州、深圳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已签订合作协议,共建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机制。该举措将为超9000万人提供不动产异地登记服务,是全国重点城市不动产登记机构跨区域协同的重要一步。根据协议,五市将围绕三方面展开合作。在覆盖范围上,北京、上海、杭州、广州、深圳部分区域,纳入首批“跨省通办”范围,逐步覆盖五市全部不动产登记机构。在业务类型上,首期涵盖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抵押登记等高频事项,后续将扩展至国有土地房屋全业务。在办理模式上,推出“异地帮办、全程网办”与“异地代收、属地办理”双轨机制,让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甚至“零跑腿”。比如,北京申请人需办理杭州房产的变更登记,满足条件的可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 App在线申请;若不满足线上条件,可由杭州“跨省通办”窗口远程核验身份后,由北京登记机构代收材料并邮寄至杭州办理。首单业务在杭州与北京的联动下顺利办结。工商银行杭州半山支行张经理通过杭州不动产市民之家“跨省通办”专窗,为在杭客户办理了一处北京市昌平区房产的抵押权设立登记。下一步,五市将设立“跨省通办”窗口,协同推进业务培训和系统对接,计划年内形成可复制的经验,2026年基本实现高频登记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来源:北京日报 记者:陈雪柠)https://www.ershoufang.com/web/#/Hons/Home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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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波: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为房地产市场划定新发展路径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7月14日至15日在北京举行。会议指出,我国城镇化正从快速增长期转向稳定发展期,城市发展正从大规模增量扩张阶段转向存量提质增效为主的阶段。城市工作要深刻把握、主动适应形势变化,转变城市发展理念,更加注重以人为本;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更加注重集约高效;转变城市发展动力,更加注重特色发展;转变城市工作重心,更加注重治理投入;转变城市工作方法,更加注重统筹协调。会议部署城市工作7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一是着力优化现代化城市体系。二是着力建设富有活力的创新城市。三是着力建设舒适便利的宜居城市。四是着力建设绿色低碳的美丽城市。五是着力建设安全可靠的韧性城市。六是着力建设崇德向善的文明城市。七是着力建设便捷高效的智慧城市。“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围绕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的目标,对房地产领域作出了系统性部署。为房地产市场划定了新路子、高品质、控风险的发展路径。”58安居客研究院院长张波表示,会议释放出的三大信号值得房地产行业高度关注。一是强调新路子。“会议的主题是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在具体推进路径上是坚持城市内涵式发展为主线,以推进城市更新为重要抓手,并强调要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城市现代化新路子。”张波认为,对于房地产来说,内涵式发展重点就是“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这一表述延续了房地产调控的政策主线,并在实施路径上更强调供需双向改革。用“双轨制”重构住房供给结构,商品房建设需“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同时以需定建扩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城市更新为重要抓手,这一点在房地产侧意义重大,一方面强化供给端优化,改造过程中同步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提升城市空间利用效率;另一方面,城市更新会对房地产需求端形成刺激,并通过货币化安置等手段直接增加购房需求。同时中央层面会加大资金支持力度,通过专项债、REITs 等工具提供支持。二是强调高品质。张波表示,一方面,“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就是房地产高品质发展方向,房地产也将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竞争。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头部房企加速布局绿色科技,第四代建筑也会在更多城市不断涌现。另一方面,推进商品住房销售制度改革,并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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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定调城市发展方向 城市更新、房地产发展站上新起点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于7月14日至15日在北京举行。在业内专家看来,此次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指明了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方向,城市发展逐步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城市更新”写入总体要求,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稳步推进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等成为城市工作重点任务。这些政策对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会产生直接影响,各项重点任务不断落实也将为企业参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新机会。以推进城市更新为重要抓手厦门大学教授、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副理事长赵燕菁向上海证券报记者表示,此次会议更大的亮点在于中央做出的一个重要判断——“我国城镇化正从快速增长期转向稳定发展期,城市发展正从大规模增量扩张阶段转向存量提质增效为主的阶段”,这意味着存量已经超过增量,存量提质增效成为城市增长的主要方向。未来所有的城市政策将会围绕这一判断做出根本性转变。此次会议部署的城市工作7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几乎都是针对存量而不是增量,体现了“城市内涵式发展”的战略取向。会议提出,以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为目标,以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坚持城市内涵式发展为主线,以推进城市更新为重要抓手,大力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动能转换、品质提升、绿色转型、文脉赓续、治理增效,牢牢守住城市安全底线,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城市现代化新路子。中指研究院政策研究总监陈文静表示,此次会议在总体要求中强调要“以推进城市更新为重要抓手”,表明城市更新在城市发展中的重要性明显提升。“此次会议将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对城市更新的重视程度,也有利于放大城市更新在稳投资、扩内需方面的作用,未来相关部门有望落地更多配套政策,地方政府也将深入探索适合当地发展的城市更新模式。在此过程中,政府有望完善相关举措,鼓励多元主体参与,政策加持将为企业参与城市更新释放新机遇。”陈文静说。在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看来,总体目标的提出旨在告别外延式土地开发,让房地产发展模式更加侧重于内涵式发展。他表示:一是城市各片区内部空间、功能、服务等调整或完善,改进效率,比如调整建筑物或土地用途、低效或零星土地资源盘活和整合、原有空间植入新业态(比如文旅)等,即通过更新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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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计局:需下更大力度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7月15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统计局副局长盛来运表示,“房地产筑底需要一个过程,在筑底和转型阶段相关指标有所起伏波动是正常的,这也需要我们下更大力度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上半年新建商品房销售额下降5.5%根据统计局发布的2025年上半年全国房地产市场基本情况,上半年,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45851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5%;其中住宅销售面积下降3.7%。新建商品房销售额44241亿元,下降5.5%;其中住宅销售额下降5.2%。6月末,商品房待售面积76948万平方米,比5月末减少479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待售面积减少443万平方米。上半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46658亿元,同比下降11.2%(按可比口径计算);其中,住宅投资35770亿元,下降10.4%。上半年,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50202亿元,同比下降6.2%。其中,国内贷款8245亿元,增长0.6%;利用外资17亿元,增长25.4%。6月份,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为93.60。房地产总体上朝止跌回稳方向迈进据统计局官网消息,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促进房地产止跌回稳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因城施策”出台相关措施推动房地产止跌回稳。从统计数据来看,相关政策措施成效明显,上半年房地产虽然有所波动,但总体朝着止跌回稳的方向迈进。从政策效果看,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市场交易量有所改善,商品房销售降幅同比收窄。上半年,全国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下降3.5%,比去年同期收窄15.5个百分点,比去年全年收窄9.4个百分点;商品房销售额下降5.5%,比去年同期收窄的幅度更大,收窄了19.5个百分点,比去年全年收窄11.6个百分点。商品房交易比较活跃,尤其是二手房的交易量比去年同期是增长的。第二,市场价格降幅整体收窄,部分城市有所上涨。从6月份70个大中城市房价数据来看,一、二、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虽然有所波动,但降幅都比去年同期收窄。数据显示,一、二、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同比降幅分别比上月收窄0.3、0.5和0.3个百分点。第三,房地产市场资金来源有所改善。在“白名单”政策以及房地产市场销售回暖的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