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出台12条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6月19日,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西安市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优化土地规划管理、推进“好房子、好小区”建设、深化金融支持、活跃市场消费、支持企业健康发展5个方面出台12条具体措施,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优化土地规划管理机制
优化土地供应,优先供应配套成熟地块,完善土地评估价格与商品房价格联动机制。施出让金分期缴纳,缴纳50%土地出让价款的项目可办理土地预登记、规划、建设等手续。各区县、各开发区对拟出让用地编制详细规划和出让方案,可整合周边配套设施要求,委托企业同步建设,同时优化城市更新、存量地块规划指标。
推进 “好房子、好小区” 建设
完善 “好房子” 建设体系,完善房屋全生命周期标准体系,适度扩大绿化平台和阳台占比、明确不计容空间,支持企业建设 “好房子”。完善居住区教育医疗等配套服务,打造便民生活圈,提升物业、维修资金管理水平,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及加装电梯。
加大金融贷款支持
深化房地产金融支持,落实降首付、降利率等金融政策,扩大房企融资 “白名单” 范围,优化审贷流程,加大商办项目融资支持。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允许公积金直接支付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公积金异地贷款范围扩大至关中平原城市群及省内缴存职工。
活跃市场消费
促进一二手房市场联动,加快存量住房办证,开展 “以旧换新”、家装 “焕新” 等活动,落实个税退税、家装补贴政策,规范二手房中介行为。优化房产便民服务,延伸房产交易服务至区级大厅,整合各类事项 “一站式” 办理,完善 “带押过户”,便捷办理落户入学。
支持房企健康发展
规范预售资金监管,加快资金拨付,推动保函置换监管资金,在确保交付的前提下,各区可自主下调诚信企业重点监管额度。在符合规划及整体功能的前提下,经核算补缴费用后,企业的自持、配套商业用房可上市交易。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推行审批验收 “高效办成一件事”,简化预售许可业务流程,推动水电气网联合报装,配套设施 “三同步”(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实现 “交房即交证”。
(来源:央广网 记者:陈锵 实习记者:苏睿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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