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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一揽子政策措施效果显现
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10月份,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降幅收窄或转涨,同比降幅趋稳,房地产市场预期有所改善。新建商品住宅中,7个城市价格环比上涨,上海领涨0.3%,太原、厦门等城市紧随其后。二手住宅方面,11个城市价格环比持平或上涨,北京以1.0%的涨幅居首。统计局新闻发言人、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负责人付凌晖介绍,9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强调“要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随后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土地、财税、金融政策,有效提振了市场信心,活跃了市场交易。从销售看,前10个月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金额同比降幅比前9个月分别收窄1.3个和1.8个百分点。月度改善幅度是今年以来更大的。得益于价格逐步企稳等带动,一线城市销售额10月份当月实现正增长,二手房交易明显改善。从价格情况看,房价回稳迹象初步显现。10月份,70个大中城市中,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的城市比上月增加4个,二手住宅环比上涨的城市比上月增加8个。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降幅收窄,二手房住宅价格环比由降转涨;二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房住宅的销售价格环比降幅均出现不同程度收窄。这带动了房企资金流的改善,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到位资金同比降幅收窄。从预期看,房地产市场景气度改善。10月份房地产业商务活动指数和市场预期指数均有所回升,表明市场景气度和预期均有所改善。对70个大中城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调查显示,预期未来半年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房住宅销售价格保持稳定或上涨的受访者占比提高。政策层面,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公告,明确多项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吴璟认为,这次税收调整重点突出了对改善性购房需求的支持,进一步降低了居民家庭在购买面积相对较大的改善性住房时的税费负担。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也部署了进一步做好城中村改造工作。按照通知要求,城中村改造政策支持范围从最初的35个超大特大城市和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的大城市,进一步扩大到了近300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住房与住区研究所所长卢华翔认为,城中村改造带来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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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行业迎来重磅减税政策 一线城市受影响更大
11月13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明确多项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到,此次政策加大了住房交易环节契税、增值税优惠力度,积极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一线城市受影响更大;同时,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缓解房地产企业财务困难,对于购房者、房企均将产生实质性利好。政策如期落地事实上,在此次政策发布前,财政部部长蓝佛安在11月8日举行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就表示,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相关税收政策已按程序报批。随后,涉及非普通住房相关税收减免、个税、契税减免等消息相继传出,千呼万唤之下,政策如期落地。契税方面,本次政策明确将现行享受1%低税率优惠的面积标准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并明确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可以与其他地区统一适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政策。调整后,在全国范围内,对个人购买家庭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只要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的,将统一按1%的税率缴纳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住房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第二套住房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据了解,契税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作为一种针对居民端征收的“买方税”,此前契税所执行的标准是:普通住宅1%~1.5%,非普通住宅3%(其中上海、北京按照90平方米标准划分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深圳、广州则按照144平方米标准划分)。本次政策还明确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保持房地产企业税负稳定。增值税方面,在城市取消普通住宅标准后,对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原针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一线城市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非普通住房征收增值税的规定相应停止执行。作为针对居民端征收的“卖方税”,增值税此前按照普宅满2年免征,非普宅满2年按差额5%征收的标准执行。土地增值税方面,此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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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行业迎来重磅减税政策 一线城市受影响更大
11月13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明确多项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到,此次政策加大了住房交易环节契税、增值税优惠力度,积极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一线城市受影响更大;同时,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缓解房地产企业财务困难,对于购房者、房企均将产生实质性利好。政策如期落地事实上,在此次政策发布前,财政部部长蓝佛安在11月8日举行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就表示,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相关税收政策已按程序报批。随后,涉及非普通住房相关税收减免、个税、契税减免等消息相继传出,千呼万唤之下,政策如期落地。契税方面,本次政策明确将现行享受1%低税率优惠的面积标准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并明确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可以与其他地区统一适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政策。调整后,在全国范围内,对个人购买家庭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只要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的,将统一按1%的税率缴纳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住房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第二套住房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据了解,契税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作为一种针对居民端征收的“买方税”,此前契税所执行的标准是:普通住宅1%~1.5%,非普通住宅3%(其中上海、北京按照90平方米标准划分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深圳、广州则按照144平方米标准划分)。本次政策还明确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保持房地产企业税负稳定。增值税方面,在城市取消普通住宅标准后,对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原针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一线城市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非普通住房征收增值税的规定相应停止执行。作为针对居民端征收的“卖方税”,增值税此前按照普宅满2年免征,非普宅满2年按差额5%征收的标准执行。土地增值税方面,此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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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
自然资发[2024]24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支持盘活存量闲置土地,进一步推动《关于实施妥善处置闲置存量土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04号)落地见效,积极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加大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运用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是减少市场存量土地规模、改善土地供求关系、增强地方政府和企业资金流动性、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的关键举措。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做好地块筛选和项目储备,推动专项债券资金加快落地,切实做到规范操作、有章可循、从严管理、精准高效。二、使用专项债券资金用于收回收购土地,应由纳入名录管理的土地储备机构具体实施。专项债券对应的土地储备项目中的储备地块,必须在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有储备地块标识码。符合条件但尚未纳入名录管理的土地储备机构,应于2024年12月底前在系统“土地储备机构”模块中填报单位信息及证明材料,部将按程序及时审核并动态更新名录。三、优先收回收购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已供应未动工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其他用途的土地,进入司法或破产拍卖、变卖程序的土地,因低效用地再开发或基础设施建设等需要收回的土地,以及已动工地块中规划可分割暂未建设的部分,也可以纳入收回收购范围。四、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依托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中的处置存量闲置土地清单摸清底数,根据需要向社会发布收回收购土地征集公告,综合考虑企业意愿、市场需求、地块条件等因素,确定拟收回收购意向地块和时序安排,分批纳入土地储备计划,优先申报使用专项债券。处置存量闲置土地清单是安排专项债券的基础,应当根据收回收购土地的情况动态更新。五、土地储备机构委托经备案的土地估价机构,对拟收回收购地块开展土地市场价格评估,相较企业土地成本,就低确定收地基础价格。市、县处置存量闲置土地协调推进机制或土地出让协调决策机构根据市场形势、合同履约情况等,集体决策确定基础价格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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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城市二手住宅价格13个月来转涨
统计局日前发布的10月份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显示,各线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降幅收窄或转涨、同比降幅趋稳,房地产市场预期进一步改善。其中,一线城市二手住宅价格13个月以来转涨。具体来看,一线城市楼市率先降幅收窄。10月份,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下降0.2%,降幅比上月收窄0.3个百分点。其中,上海和深圳分别上涨0.3%和0.1%,北京和广州均下降0.7%。与此同时,一线城市二手住宅价格近13个月以来转涨,由9月份的下降1.2%转为上涨0.4%。其中,北京、上海和深圳分别上涨1.0%、0.2%和0.7%,广州下降0.4%。“一线城市二手房是行业复苏的风向标,近期数据频频出现超越荣枯线的报道,说明市场回稳向好发展。这也进一步说明,该指标是目前房价指数中率先转正的个指标,也会带动后续其他指标持续转正。”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说。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下降0.5%,降幅比上月收窄0.2个百分点;二手住宅价格环比下降0.4%,降幅收窄0.5个百分点。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下降0.5%,降幅收窄0.2个百分点;二手住宅价格环比下降0.6%,降幅收窄0.3个百分点。严跃进表示,去年下半年开始,全国房价指数总体步入持续下跌的通道,市场下行压力总体较大。而10月份房价指数环比指标明显改善,表明房地产市场有望止跌回稳。与价格回稳类似的是成交的增长。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数据显示,10月份全国新建商品房网签成交量同比增长0.9%,比9月份同比扩大12.5个百分点,自去年6月份连续15个月下降后实现增长;全国二手房网签成交量同比增长8.9%,连续7个月同比增长;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成交总量同比增长3.9%,也是自今年2月份连续8个月下降后实现增长。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近月来,房地产政策从力度到节奏如同给楼市注入了一针“强心剂”,极大提振了市场信心,为市场提供了更充裕的资金流动性,降低了购房者门槛,使更多人有机会实现置业梦想。对于后续房地产市场,张大伟预计,10月“银十”变成“金十”,随着一二线城市逐步落实各项举措,接下来市场将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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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透视房地产市场预期进一步改善 “收窄”“转涨”里看“回暖”
统计局11月15日发布的数据显示,10月份,70个大中城市中,各线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降幅收窄或转涨,同比降幅趋稳,房地产市场预期进一步改善。10月份,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下降0.2%,降幅比上月收窄0.3个百分点。其中,上海和深圳分别上涨0.3%和0.1%,北京和广州均下降0.7%。一线城市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由上月下降1.2%转为上涨0.4%,为近13个月以来转涨。其中,北京、上海和深圳分别上涨1.0%、0.2%和0.7%,广州下降0.4%。10月份,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下降0.5%,降幅比上月收窄0.2个百分点;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下降0.4%,降幅收窄0.5个百分点。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下降0.5%,降幅收窄0.2个百分点;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下降0.6%,降幅收窄0.3个百分点。从同比看,各线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同比降幅总体趋稳。此外,统计局对70个大中城市在10月开展的月度房价问卷调查显示,预期未来半年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保持稳定或上涨的受访从业人员占比继续提升,房地产市场预期进一步改善。(来源:央广网)https://www.ershoufang.com/web/#/Hons/Home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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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改造工作提速 货币化安置推动楼市回稳
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下简称“住建部”)11月15日消息,住建部、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各地加快落实增量政策措施要求,进一步做好城中村改造工作,推动符合条件的项目尽快启动实施。具体而言,通知扩大了城中村改造政策的支持范围,推进了城中村改造货币化安置,并要求将城中村改造作为城市更新的重要内容,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认为,此次两部门联合印发通知,是从城市更新的角度加力推动增量政策落地见效的重要举措,也是下一阶段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重要抓手。增量政策落地10月17日,住建部部长倪虹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提出,通过货币化安置等方式,新增实施100万套城中村改造和危旧房改造。在介绍有关支持政策时,倪虹提到重点支持地级以上城市,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可以给予专项借款,允许地方发行政府专项债,给予税费优惠,商业银行根据项目评估可以发放商业贷款等5条主要政策。本次通知明确,地级城市资金能平衡、征收补偿方案成熟的项目,均可纳入政策支持范围。城中村改造政策支持范围正式扩大,覆盖近300个地级及以上城市。通知还提出,这些城市符合条件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均可以获得政策支持: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提供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适用有关税费优惠政策,鼓励商业银行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提供城中村改造贷款等。明确落实了相关支持政策。中指研究院政策研究总监陈文静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政策支持扩围后,将有更多城中村项目满足改造条件,有望加快推动新增100万套城中村改造和危旧房改造落地,对市场需求的带动也有望更快体现。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提供的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等资金支持也正在落地。11月4日,农业发展银行广东省分行向广州市黄埔区“五村七片”城中村改造项目发放专项借款1071万元,用于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村民安置房。佛山市南海区黄岐东秀城中村改造项目也于近日签订安置房回购协议,两家政策性银行将于近期发放购买安置房专项借款11.9亿元。“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近期成为各地推动城中村改造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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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相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一、关于住房交易契税政策(一)对个人购买家庭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第二套住房。(三)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和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具备部门信息共享条件的,纳税人可授权主管税务机关通过信息共享方式取得相关信息;不具备信息共享条件,且纳税人不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纳税人可按规定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送相应的《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并对承诺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四)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二、关于有关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相关土地增值税、增值税政策(一)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项,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继续免征土地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有关城市的具体执行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后,税务机关新受理清算申报的项目,以及在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前已受理清算申报但未出具清算审核结论的项目,按新公布的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前出具清算审核结论的项目,仍按原标准执行。(二)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凡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与全国其他地区适用统一的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对该城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